「本文来源:劳动午报」
近期受较强冷空气影响
全国多地开启低温冷冻模式
但有这样一群人
不论严寒酷暑、风霜雨雪
他们始终坚守在户外一线
维护着我们生活的正常运行
他们中有交通警察、环卫工人、
网约送餐员、快递员
……
他们被称为户外劳动者
在严寒天气下作业
户外劳动者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今天小午就带您了解一下~
什么是低温作业?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即为低温作业。
哪些属于低温作业?
■冬季寒冷地区从事露天或野外的作业,如建筑施工、电力输变电线路施工与维护、地质勘探、农业、渔业、野外考察等。
■江河与水库的水上水下作业、水厂的水管爆裂抢修作业、海面的水上及水下作业等。
■在室内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而无取暖的作业,如在冷库、地窖等地进行的作业。
低温作业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低温津贴待遇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据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低温补贴条件和标准,向符合条件者发放低温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相关规定,冻伤与中暑一样,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职工低温作业时被冻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好低温作业职工的权益,让他们暖心作业,包括:
■普及防护知识,提高职工防寒保暖意识和防护能力;
■提供必要的防寒防护用品和严寒作业休息场所;
■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采取轮换班、轮休等方式,适当增加寒冷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降低职工劳动强度等。
为了让广大户外劳动者
有个休息的地方
体会到“家”的温暖
今年北京市总工会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
挖掘推广东城区龙潭街道
依托临街店铺建设户外劳动者暖心驿站
开展“热可纳凉、冷可取暖、
雨可栖身、急可如厕、
渴可饮水、累可歇脚、
伤可用药、餐可优惠”的
“八可”暖心服务的经验做法
年市总工会
新建公共区域职工之家个
职工暖心驿站个
那么该如何找到这些
设施齐全、装饰温馨的
暖心驿站呢?
技能教学别眨眼!
暖心驿站会在门店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职工可通过写有“北京工会暖心驿站”字样和红色爱心的标识来识别,各驿站内也有标牌指示,引导人们按需享用。
职工可以登陆“北京工会”APP,点击页面左下方的“职工之家暖心驿站”。
通过网上电子地图实现查找和定位。
在户外工作的小伙伴们
天气寒冷
去暖心驿站歇歇脚吧~
来源:劳动午报
编辑:宋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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