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
当你静静地把伤爪放在我的手心,一股暖流流进了我的心房。
这是李微漪在《重返狼群》中描写小狼格林给她的温暖感受,你没看错,这的确是一只狼,而是一只没了父母的孤狼。
而这只狼就是作者收养的一只无依无靠的小狼,因为公狼和母狼都不在,所以作者为了让这只狼能活下去,而选择了收养它,想着等养大后再放回山林。
听起来觉得很魔幻,但的确是事实,这部《重返狼群》中由记录片而重新梳理后写的一本书,所写都是真实的经历,也正是这个故事吸引了我,才让我带着各种疑惑翻开了这本书。
女文青与狼的缘分
作者李微漪是一个文青,也是一名野生动物画家,平时经常在深山中写生,闲时则会在家画画和弹琴,而正是这样一个女文青因为偶然的机会救下一只狼,才滋生了狼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
这个故事起来有点神乎其神,甚至有点匪夷所思,按道理来说狼作为凶狠和狡猾的动物,不仅狠而且没有“良心”,甚至会被反咬一口。所以现实中养狼,似乎就有点很离谱。
然而正是这种离谱的事,所以李微漪才逐渐与狼近距离接触,并一起生活,最后成为成亲密的伙伴。而她亲切地给狼取名为“格林”,并将格林当儿子一样养活,自称是格林的“妈妈”。
而小狼似乎也很认同这个“家长”,不仅很乖巧听话,而且十分的配合,而这就是女文青李微漪与格林的缘分,也引发了人与动物之间和谐相处,最后产生爱与感动的经历。
这段人与狼的相遇、相识、相知的历程,既有着浪漫的色彩,也有着温馨的一面,更是传递了一种真、善、美的生活实质。
养狼过程中的艰难与险阻
李微漪在家拿了牛奶让小狼喝个饱,然后提醒小狼不要动,而小狼似乎能听懂一样,而选择了“装死”,这时候即便外边再有声响,它也一点都不发声。
这也能看出狼具有非常敏锐,甚至连有人踢箱子的时候,它也能选择纹丝不动,这也是因为在野外生存,狼具有天生的敏感性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甚至说很通人性。
一只狗和小狼发生了冲突。论体型狗大得多,所以欺负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狼,显得非常有优势。明显小狼不是狗的对手,于是又选择了再次的装死,也就是一点也不反抗。
千万不要认为,小狼就此罢休了,并不是。只不过面临强对手时,它会选择“忍一时海阔天空”,随后趁狗不注意时,立刻进行了反击,而将大它几倍的狗进行一阵狂咬。
这也说明狼的天性就是凶狠和有仇必报,好比是强者有强者的优势,而弱者有弱者的手段。不过确实让人很吃惊,原本站都站不稳的小狼崽的报复心可见很强,比如生命力、手段、狡猾、胆量以及狡诈,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
而这次事件之后,李微漪意识到了狼毕竟是狼,虽然很小,但是说不定哪天就爆发了,所以就找好友另找了房子,将狼带过去抚养。
看到这里,还是蛮佩服一个弱女子的胆量与勇气的,虽说狼比较小,但毕竟是凶狠的物种,而作者却一心要抚养它长大。
也能看出,养育的过程不乏有着困难,也有未知的凶险,但作者李微漪却凭着热爱,突破重重困难,而将小狼抚养长大。
我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草原,但我不打算一放了之,我想陪着格林重新成为一匹野狼。
格林会捕鱼,但草原上拱土打洞的鼠兔才是食物链上的美食。
开始的时候,格林不知道怎么抓,我就教它。
我趴在獒场边草丛里:“格林,看,鼠兔,抓,抓住它!”我追着鼠兔跑,像一只母狼一样,将猎物赶到格林的嘴下。
朋友在草原上开的獒场是我们进入草原最早的安身之所,格林也在我的眼前第一次经历了藏獒的围攻。一头藏獒扑上去掀翻了格林,将它压在身下,眼瞅着要咬住格林的脖子,好在另一头公獒撞翻了它的同类,解救了格林。
在与藏獒的一次次战斗中,格林从未赢过,但我看到,伤痛和天天被扑咬的经验,使格林的奔跑速度一天比一天快。
狼之泪令人伤感又叹息
经过了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格林长大了,这时候作者与它产生了很多的感情,只不过再亲密的关系,也意味着要分开。
毕竟狼是属于深山上,是属于狼群的,没有人能替代他们原生的环境,于是就意味着要放生,要将小狼放进深山,逐渐融入狼群。
这时候其实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对于格林来说,它毕竟与人相处居多,如果重回集体,除了有不适应,还有生存能力的考验。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和朋友尽全力去训化格林去适应野外的生存,并将它放回了狼山。
只是在转身的时候,格林的眼睛里流了一行泪,然后看了李微漪一眼,毅然决然离开了,留下后边的人追越紧,格林跑得越快,直到再也看不见。
这是李微漪与狼的离别,也是道是无情却有情的思念。
年2月,我和亦风的望远镜里总算出现了狼群,七八只草原狼正在穿越山谷。我们一边追赶,一边鼓动格林嚎叫,好喊住同类。
格林一急,竟“花花”地叫起来,我干脆先“嗷呜”了一声,格林这才跟着嚎起来。
当时我紧张死了,就像我的孩子在高考,生怕他落选。
格林一步三回头地跟上了狼群,这次,他真的回归了。
当你要把孩子放到一个更大的世界时,你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很无奈。我当时的心情就是这样的。~年期间,我们想去草原,再看看格林是不是生存下来了。
我们在那个山里面呆了很久,看着这些小狼长大,看着它们换食,看着它们学习捕猎,然后,再看着它们长到基本上挺壮的样子,一只一只被人弄死……
曾经有一只小狼,我们给它起名字叫福仔。在年时,这只小狼应该有5个多月大了。
有个死牛贩子给我们讲述,他看到三只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狼,腿是瘸的,它跑不快,眼看人要追上它了,另一只小狼,就是福仔,立马就掉头回来了,然后就冲着人龇牙,拦在面前,保护它最小的那个弟弟。
结果这些人一看,福仔跑上来找死,拿起狗棒子就把它打死了。
当时,那个死牛贩子提着一个冰坨子,拿到我的面前说:“这,就是那个小狼!”我接过小狼的尸体时,它都已经化冻了,身上软软的,就搭在我的两手之间,狼的眼睛里面,有两行血泪。
就在它们长大的那个山谷里的小溪边,我挖开一个土炕,把小狼的尸体放进去,让它的头对着狼洞。我记得我没有哭,就把一捧一捧的土盖在它身上......
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格林,但是年底,格林找到了我们。
狼群对它们领地当中所出现的陌生人以及异常情况,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当我们年刚来到那片草原时,格林应该就知道我们来了。但是它一直避而不见,因为那个时候,它在抚育幼崽。
我那天起得特别早,我就撞上了它们。它带着它的老婆和仅剩的孩子,正把小羊羔和小兔子往草垛子上放。
而那个草垛子上,我曾经发现过好几只兔子。我那个时候才明白,可能这些东西都是它送来的。格林还是用它的方式报答着我们。
当时我一看到格林,激动坏了,我就想跑过去,我就喊。它一看到我,它也特别激动,向前赶紧走了几步,然后毛就立起来的。但是,很快,我就看到它的毛就顺下去了,尾巴也搭下去,头也低了下来。
然后,我向它走近,它就退后。
相见,但不相亲了。
格林来看我们,给我们送食物,但我们出现在它面前时,它又躲开了。
我心里很难过,但我理解它。
我知道,回归狼群的格林成为了狼王,它有了自己的妻子,生了四只小崽。但它仅有一个“女儿”活了下来,其余三个“儿子”都直接、间接地死在了人类的手上。
格林的一个儿子被人用狗棒子暴了头,另一只挣脱了铁丝网,但一根铁丝圈套在脖子上,终究没有摆脱圈套的勒绞,死在了几十公里外的草地上......
从我们跟格林相处的10个月,再到后来,在狼山里停留了那么多年,跟狼群接触那么久,我们发现,对狼了解得越深,我们对于人类就越感到害怕。
有时候我们都不明白,是狼野化了我们,还是我们帮助格林野化了。人可以害人,但是狼猎食都只是为了生存,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狼是特别怕人的。
我们觉得身上有一种使命感,因为有格林的维系,我们跟这片草原已经分不开了。
我们就想为格林、为那里的野生动物生存再做一点什么事,所以我们后来就把书,还有影片全部呈现出来。
一个女人与狼,七年传奇故事
正如不是人类抛弃了隔阂,动物就一定得迎合你。只是狼也是有感情的,不然它也不会数次偷偷为李微漪送来食物。
正是因为是狼,所有这些感情和亲密关系才显得分外的珍贵,正是因为狼带给作者的温暖,她才愿意耗尽十年的青春和努力,在若尔盖建立个首个野生保护站,可能这就是爱的传递与爱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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