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奥密克戎以来,各地大量的封控、静默、静态管理之下,数以万计的普通人的生活,被迫按下了暂停键。
但与此同时,大量的底层老百姓,他们需要吃饭,需要看病,需要看望亲人,需要赚点小钱补贴家用,需要担心庄稼会不会烂在地里。
也由此,出现了“恶意返乡”“恶意吃饭”“恶意看病”“恶意务工”“恶意卖黄瓜”等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10月26日,笔者获悉,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一名58岁的村民,因为下地拾花生,被当地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10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
年10月24日上午,村民牛某霞、王某丽在明知因疫情原因、洛阳市孟津区全区处于静态管控的情况下,仍然不戴口罩,与多名群众到地里拾花生,违反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返洛报备等防控措施的决定》。
警方决定对王某丽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罚款元。
笔者查阅公开资料获悉,《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返洛报备等防控措施的决定》于年5月30日予以公布。
上述文件规定,下列场景和情形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
(一)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室内娱乐场所、农贸市场、会场、展馆、候车(机)场所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二)处于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人员密集的场所时;
(三)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长途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四)查验场所码(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接受体温检测等健康检查时,医院就诊、陪护时;
(五)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六)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该文件同时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拒不落实返洛报备、居家隔离、配合流调,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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