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照不仅制约着人对物体的识别判断,也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对人的情绪和行为产生直接影响。不同的光色(即不同波长的光)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心理感受。光线与阴影帮助我们对了解物体形态,而颜色则促进我们对物体进行感性联想。人对所见颜色产生的冷暖感受都是通过视觉作用于人的感知系统反映出来的。
一、了解家居光环境与感性的关系,较低照度水平的灯光有利于促进睡眠
一些纬度较高或地理位置特殊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季节特性进入冬季后日照水平低,有些人出现“季节性情绪紊乱”(SAD),也称“冬日抑郁症”,表现为情绪低落、易怒、疲劳嗜睡等,这正是由日光摄取量过少而引起的生物节律紊乱。该症状多发于青春期以后的妇女,并且患者人数与冬日日照水平显著相关。
极端的光照或长时间的光照缺失对人们的作息和生物钟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在美国恐怕有近一千万的美国人患有此症,采用至少lx以上的强光照射一定的时间所产生的光生物作用可以治疗对此进行治疗,然而这种特殊的光照在住宅照明标准中根本无法实现。
哈佛医学教育机构经研究发现,体温在lx这样较低的室内照度水平下也可以发生阶段性变化,从而引起其它生物节律的变化。褪黑素在体内呈现昼夜性的节律变化,夜间褪黑素分泌量比白天多5~10倍,在凌晨2:00到3:00左右达到峰值。
夜晚光照会对褪黑素分泌产生影响,并且不同的波长和强度对褪黑素的合成会产生不同的作用,红色光对褪黑素的抑制作用最弱,强光会在瞬间减少褪黑素的合成,即便是弱光只要长时间照射也会对其产生抑制作用。日本学者胜浦哲夫发现随着色温的升高,自律神经和中枢神经兴奋程度增大。
日本有对上床、起床时间进行的大量调查显示,不同年龄段的人睡眠作息时间不同,通常夜晚22:30后家人陆续进入就寝前的状态。较低照度水平的灯光有利于人们舒缓地进入睡眠状态,保持高质量的睡眠。光和脂肪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睡眠时完全避开光线,有助于人们减轻体重。光不仅让人看见事物,也让人看见色彩。光是一种电磁波,人眼所看到的光色,本质上是看见了不同波长的光。人眼对光色的灵敏度不尽相同,研究表明,人眼对波长nm的黄绿光谱区域灵敏度最高,对红光、紫光灵敏度较低。
同时,人所产生的丰富的联想和心理暗示则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例如明亮的红色光线容易让人产生太阳和火的联想,使人的呼吸加快、血压升高,给人带来愉悦昂扬的心情和积极的心理暗示。这些联想源自于人们的经验,通过心理效果,色彩能够唤起人们无意识的反应与联想。
二、不同场景的照明需求会有所不同,人所感受到的光环境效果十分重要
1、床头照明
床头照明主要是用于睡前活动和起夜,通常使用台灯、壁灯、吊灯。此处笔者考虑到节省床头柜空间腾出使用地,采用壁灯的形式。壁灯的安装位置应注意把控,过高则照明效果差,不易聚光;过低可能会造成撞击和烫伤,且光线强烈对视力造成伤害。按照人体工学原理,通常壁灯底部应离地面1.5~1.8m,距离墙面10cm~40cm。
实际使用情况还是需要结合个人、床铺高度、床头柜高度后进行安装。床是卧室的主体,因此人在床上所感受到的光环境效果十分重要。理想的效果是床头背景墙有凸台隔层可以镶嵌环绕灯带,既能灵活调整卧室设计风格,提升个性化感受,又能满足光效柔和丰富情趣的需求。
但通常房屋结构的床头背景墙为平面墙体或吊顶,所以在建立卧室光环境实验样本模型时,以当下大部分房屋所采用的户型结构为基础进行家具及灯光布置,可以在吊顶嵌入筒灯或射灯。
2、衣柜照明
衣柜照明为了方便人取物,让人在能看清柜体内物件的同时,尽量还原衣物的真实色彩。采用灯带等面光源保证衣柜内整体照明的同时,可以针对格状分区和精致的物件设置射灯进行重点照明,一方面更好地突出物体提升品质感,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灯光层次,增进体验。灯光位置通常依据柜体结构进行设置。
3、电视背景墙照明
电视背景墙照明主要是为了在观看电视时减小屏幕与背景之间的视觉反差,通常在吊顶上安装筒灯或射灯。由于电视和床在位置上是两边对立的关系,在电视背景墙处设立灯光也可以平衡视觉体验,不至于出现视觉上的空间失衡,解决了光线单调的问题,同时会让人在看电视的时候情绪更加松弛。
4、沙发照明
人在沙发处主要是进行休息、阅读或其他休闲活动,沙发位置通常不在卧室的中央区域而常靠近边缘或位于角落,因此此处设立光源是十分必要的。落地灯为通常采用的形式即可,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同时,因为落地灯大多更加注重设计感且形式丰富,可以起到装饰空间、提升卧室格调的效果。
由于卧室空间大小、装修布置不同,人的使用需求不同,对于落地灯的选择和采光方式的要求也不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搭配。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直接向下投射,适合阅读等对视觉效能要求高的活动,如果是间接照明,可以调整整体的光线变化,改善角落的氛围。
三、了解家居光环境选择的相关要素,色温是光源光谱质量最通用的指标
1、显色性
显色性是光将物体本身色彩还原出来程度的指标,通常用显色指数(Ra)来表示,以物体在K日光下显现的颜色为准,即Ra。选择优良的光源是提高显色性的前提,不同功率和发光方式的光源会带来显色性的差异。当光源与日光全光谱的连续性、完整性越接近时显色性就越高。
2、周围亮度与视野外的亮度分布
人在住宅中大多数都处于平视状态,人眼水平线上下20度范围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该范围内亮度充足、和周围的明暗对比和谐就能达到视觉舒适,国标中给出了具有代表性的、人眼经常注视的水平面高度,通常站立时为cm,坐时为cm,特殊场合按实际情况确定。人眼所能识别的物体范围与物体的周围亮度有关系,美国照明学会提出物体周围的平均亮度与视觉对象的亮度比最适宜为3:1。
凭借生活经验我们也可以发现,当周围环境较暗时中心物体显现出来,而周围环境过亮时反而无法识别物体。因此,在光环境中周围亮度应比视觉对象稍暗。在家居空间中,视野外的亮度分布包括室内一切表面接收光通量的物体,它们之间亮度不同因而构成亮度比。
结语:空间中如果没有光,人是无法捕捉信息的,同时光依托空间显示自身,因此,光与空间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光对于空间的塑造尤为重要。若空间中的光源过多且位置不恰当,会使得空间显得混乱无序,对人造成干扰,还会造成能源浪费;若空间的光源太少,又会使得视觉效能低下,气氛平淡无味,甚至影响人在空间中的正常行为活动。所以在光的运用过程中,既要注意满足空间的基本照明功能,又要注重其本身的形态美感,追求不动声色为空间增光添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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