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娱乐圈是个大染缸,年9月,替身演员沈某因自编自导自演15部涉黄视频牟利被抓;同年10月,知名导演沈某辉因拍摄涉黄视频非法牟利近百万被抓。近日,女演员赵某某进入直播、短视频行业,因疑似拍摄擦边视频而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古人说过:“食色性也。”“饱暖思Y欲。”虽然知道“黄赌毒”的危害巨大,但不少人抵挡住了赌和毒的诱惑,却主动踏入了S情行业。然而传播Y秽物品,不管牟利还是不牟利,都可能涉嫌犯罪。
现如今互联网十分发达,也令Y秽物品的传播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不能不予以重视,有相关研究已经表明,不断接触S情媒介使儿童的暴力和性行为正常化。所以说“黄赌毒”危害大,但这些涉黄导演、演员、主播并不在乎社会风气会变得如何,制作、传播Y秽物品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只在乎自己能不能牟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Y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Y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Y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Y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女主播二嫂事件”则是发生于年,一度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据了解,与主播“二嫂”一块拍户外视频的司机系“二嫂”的男友谢某,“二嫂”原本也只是个普通的女主播,虽然长得还不错,但主播行业,哪个女主播不漂亮?“二嫂”也就不占优势,这可把她苦恼到了。
“二嫂”之所以会加入主播行业,就是听说做主播来钱多、来钱快,实际上,不管是在娱乐圈,还是主播行业,很多人都有这个行业,而“二嫂”及其男友谢某并没有多高的底线,想方设法的赚大钱,没有多挣扎就加入了非法直播平台,拍摄一些露骨的、大尺度的东西。
据“二嫂”以及谢某的供述,他们一开始还是很慌的,但看到银行卡里一下子就多了几万元,他们便彻底抛弃了底线,即使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但却没能拒绝钱财的诱惑,月入5万也让他们过上了奢侈的生活。
但却可以看出他们的精神世界是非常贫瘠的,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是非常负面的,而“二嫂”和谢某进入警方的视线,便是因为那段长达三十分钟的户外视频,内容不堪入目,在互联网中被疯传,虽然也受到了大量网友的追捧,但恶意传播的背后,却是坑害了许多人,毕竟少年强则国强,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社会风气是非常重要的。
一味的追究钱财利益,忽视精神方面的追求,社会文明得不到进步,甚至引发一些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人们的生活又怎么会变好?虽然二嫂及其男友获利了,却是损害了许多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制作、传播Y秽物品牟利罪侵害的客体便是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而“二嫂”和谢某被抓了,该非法直播平台也被查封了,犯罪团伙成员纷纷落网,都将为自己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钱财能带给人物质方面的享受,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的结局也不可能好,到头来,“二嫂”和谢某不过是享受了一时,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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